年终大扫除这两处不清理就不算彻底!
海淀区学院路十五所社区一高层住户阳台起火,殃及楼上住户,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因空调机放置在阳台一角并设有隔挡,周围堆放着不少杂物,起先并未看到明火,也没闻到气味。
汪先生赶紧报警并拿水盆接水灭火,不少邻居也赶来帮忙,但火苗依旧不断向高处蔓延……
“在对面楼上眼看着火苗慢慢的变大,不断向楼上阳台蹿,像个火炬似的,还不断冒出黑烟。”
晚9点半左右火情基本被控制,排查完复燃隐患后离开现场,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针对起火原因,汪先生称曾听附近居民说是有人在楼下燃放鞭炮,鞭炮从百叶窗蹿进空调机放置处,将阳台杂物引燃。
因当时家中空调并未插电,起火点除空调机和一些杂物外并无火源,汪先生也怀疑起火可能与他人燃放鞭炮有关。
空调室外机的电源线外皮以及制冷剂管路的隔温层都是极其易燃的,虽然在空调罩壳与电路板等设备之间有铁质的隔离层,但隔离层不可能绝对没缝隙,如果火星溅入缝隙中,就非常有可能引发燃烧!
此外,城市中常有居民喜欢在室外机上堆放花盆、纸壳等杂物,也有的在连接管与墙壁之间的缝隙中堵上报纸、棉花等易燃物。
那时的外保温层往往使用的是一种可燃性的材料,所以像这样的楼,一旦外保温层被引燃,如果没有及时扑救,楼的四面都会被引燃。
空调外挂机的火灾较为普遍,尤其在春节烟花爆竹燃放期间,9层以下的楼房都可能会涉及到。
高空烟花在燃放时大多是远离楼层的,但因为风向把明火引到了居民楼,便引燃了空调外挂机处所堆放的可燃杂物。
空调使用时间过长也有一定的可能被引燃,空调外壳本身就具有阻燃性能,但长时间的风吹日晒之后,它的阻燃性能直线下降,非常容易被明火引燃。
此外,空调外挂机的线路往往通向室内家里的机器,有很大的可能性在线路导火的过程中引燃楼层的外保温材料,造成巨大火灾。
1.及时清理室外机周围的可燃物,最好用非燃材料遮挡空调外挂机,空调孔也要用阻燃材料封堵,以免因燃放烟花造成火灾。
2.年龄超过10年的空调外挂机,其支架均属“超龄服役”,年久失修。一旦大风来临,可能突然发生高空坠物事故,要按时换修理。
3、在室外机上放置一盆水。在烟花爆竹可以燃放的区域生活的市民,可以将一盆水放在空调室外机的中间安全部位,会大大削减烟花火灾的威胁。
4、家里没人时一定要及时给空调断电,防止室外机着火引燃室内,带来更大的隐患。
1、如果是空调外机自身的质量上的问题而引起的自燃,根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可以找购买空调的商场或生产空调的厂家做维修或退换;如果该事故给自己或他人造成损害,能要求商场或厂家承担对应的赔偿相应的责任,商场和厂家是承担连带责任的。
2、如果是外界问题导致外机着火,此时空调是放在公共空间里的私有财产,成为物业公司保护业主财产安全的重点。物业公司的保安人员没有尽到工作职责,而使第三方对外机造成损害的话,物业公司就应该承担对应的赔偿相应的责任。物业公司在赔偿业主后,可以向第三方行使追索权。
因此,如果有切实的证据证明着火的原因是第三方人为的,并且小区的保安也没有尽看管的义务,则完全有权利要求物业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没有大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候,每年春节都有高层住宅发生如上的消防安全问题,导致大家年都过不好。
不仅如此,还有一处也要求我们注意,那就是小区里的污水井盖旁,一定不可以放烟花爆竹!
2010年2月5日12时30分左右,丰台区东罗园小区化粪池发生爆炸,男孩小新被炸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起因就是孩子在化粪池的井盖上燃放烟花爆竹。
前几年的春节期间,丰台区的一个小区里的化粪池爆炸了,地面上近30公分厚的水泥板炸碎崩起,出现20多平方米的大坑。
邢先生认为,燃放鞭炮孩子小陈的家长陈先生、王女士,物业以及居委会都有责任,于是诉至法院。
丰台法院判决,在化粪池边上燃放鞭炮的孩子小陈等五个被告方,被判赔偿6000多元。
法院认为,因物业未尽到管理责任,致化粪池中的可燃性气体达到足以爆炸的程度,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王女士、陈先生作为小陈的法定监护人,放任尚未成年的小陈在没有成年人陪同的情况下,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地区燃放鞭炮,未尽到监护责任,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甲烷(CH4)俗称沼气,它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清洁能源,但当它在中国数量庞大的城市下水道的化粪池中出现时,却会出其不意地带来频繁的灾难。
人类的粪便在密闭的化粪池中,于厌氧(没有氧气)条件下发酵,产生甲烷,当其浓度达到5%~16%时,遇明火便爆炸。
与化粪池相关的另一个致命气体是硫化氢(H2S)。化粪池分解后的水,在污水管网流动过程中产生有毒气体硫化氢,它比空气稍重,沉于下水管道井底,无色、剧毒,吸入少量高浓度硫化氢可于短时间内致命。
冬季气体不易挥发,与夏季相比气体浓度比较高。春节期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时不注意,在井口处燃放或者向井里扔爆竹,就容易引发爆炸。
污水管网犹如城市的神经中枢系统,里边产生很多毒害气体,面广、量大、难控,在城市里,这巨大的安全风险隐患,无处不在,又易爆发。
我们时常会看到在井盖旁作业的人员,比如电力公司的人员在井盖里边铺设一些线路的时候,会有一个专门的送风机往里面送风或者是工作人员会佩戴一些专业的呼吸器械到下面去进行作业,防止中毒。
有的“熊孩子”把爆竹放到井盖的排气孔,或通过井盖上的窟窿放进去。在这种情况下,爆竹在井里产生爆炸之后引燃混合气体,形成大爆炸,足以把井盖掀飞20米高!造成巨大的后果。
小区的物业常常会在污水井盖附近插一个“远离明火”的小牌子,有些甚至在过年期间用黄颜色的禁止性图标把井盖圈起来,醒目的“×”足以引起大家的重视,这就是物业负有的安全提示的法律责任。
2012年冬天的一天早上7点多,姑娘小佳和父亲在位于朝阳区太阳宫国展新座社区南侧底商卖早点。
一声巨响,附近一化粪池发生爆炸,飞起的井盖碎片击中了她的面部,造成她面部受伤严重,右胳膊、腿部等多处骨折。
太阳宫派出所调查,该井为化粪池,爆炸原因系沼气浓度过高所致,小佳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应当知悉化粪池内有较高浓度的沼气,明知刘某经营早餐的过程中存在明显使用明火的行为,为防止发生危险,应当尽到一定的提示义务。
就其未尽到该提示义务应当承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判决该物业公司一次性赔偿刘某9万元。
不只是污水井,供暖井和自来水井等都会产生同样的气体,只是产生的气体量相对化粪池来说较少而已。
同时物业在春节前夕要对辖区范围内所有井盖的孔洞贴上一些防护性的东西,同时做一些提示性的标志,进一步防止危害发生。
除此之外,物业应该在化粪池、变压器等高危地段设置禁火标志,不仅是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保证市民安全,其他时间也要让吸烟的市民远离。
在现行的物业管理法规中,并没做出明确规定,仅在2004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关于印发《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有一个作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的参考标准:三级物业服务应对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不仅仅是定时清掏,而是确保不危害公众生活,这才是物业公司的职责和定期维护的目的。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包括: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包括清洁工具、劳保用品、清洁环卫、垃圾外运、化粪清掏等)。
春节期间,北京市五环内是禁放区,五环外由各区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禁、限放区域。
在限放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全天,正月初二至十五每天的早7时到晚12时可以燃放,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今年,京城花炮市场的烟花爆竹新品种多达300多个。烟花包含“我爱你中国”、“鼠年大吉”等节庆元素。千响挂牌、儿童玩具类、中小型喷花类产品等也能买到。据了解,今年花炮价格与往年大致持平。
北京许可的花炮网点有23个。与往年不同,市区内朝阳区、丰台区也未设置零售网点,仅留海淀区、石景山区共2处零售网点。10个远郊区中,大兴区未设置花炮零售网点。
今年仍实行实名制购买,购买时需刷身份证在线登记。据悉,今年的实名登记购买制度全面升级,每一箱花炮的外包装、箱内的每一个花炮单品均粘贴有二维码标签,实现了全环节的全流程可追溯。
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1月24日至1月25日),正月初二至十五(1月26日至2月8日)每天7时至24时,可以在限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据北京市烟花办相关负责的人介绍,2020年,全市包含五环路内禁放面积共约4354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约16485平方千米)的26.4%,同比增加42%。其中,延庆区、顺义区、平谷区等增划了禁放区,大兴区行政区域范围首次实行全面禁放,这是今年北京市烟花爆竹燃放区域新变化!
根据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在五环内以及其他禁止区域燃放烟花的个人,将被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单位违规燃放,将受到最高5000元罚款。
早在2018年2月,海淀区就发布了《关于逐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明确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香山街道、青龙桥街道、四季青镇、海淀镇、田村路街道等5个街镇辖区的五环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西三旗街道、马连洼街道、上地街道、西北旺镇、温泉镇、苏家坨镇、上庄镇等7个街镇全域以及清河街道、东升镇辖区的五环外区域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朝阳区:五环路(含)以内行政区域、朝阳区首都机场街道办事处辖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