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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主要城市水泥价格行情一览(10月25日)

文章出处:成功案例 发表时间: 2024-01-07 17:43:49

  近期,受能耗双控、原燃煤炭价格上涨及部分地区执行限电错峰生产等多重因素影响,水泥、钢材、混凝土等建材价格持续上涨,全国多地发布建筑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预警

  10月11日唐山某公司发布通知:自2021年10月11日起,调整产品价格。调价后旗下“北极熊”品牌水泥价格最高达1300元/吨。

  建材价格的上涨与否,与施工公司利益息息相关。造价通将持续监测建筑市场行情报价行情,定期发布全国主要城市主要材料市场行情报价情况,帮大家掌握最新价格动态。

  近期,建材价格急剧波动,福建、漳州等地发布预警,合肥发文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市场行情报价风险约定管理工作,明确了调差的计算方式。此外,广东、湖北、浙江、江苏、安徽、衡阳等多地发布建筑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预警,提醒各大建筑企业在投标报价、合同签订、材料采购时最大限度地考虑材料波动因素,及时采取比较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因价格波动带来的工程建设价格风险。

  合肥市住建局于10月18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合肥市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市场行情报价风险约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11月15号起施行。

  1、工程发承包双方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合理设置和约定人工、材料价格市场风险条款,明确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范围(种类)、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及调整方法。

  2、招标人(发包人)应将确定为可调整价差的人工、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基准单价单列清单(见附表1),随招标文件发布。

  3、承包人承担的人工价格波动市场风险幅度由发承包双方商定;承包人承担的材料价格波动市场风险幅度为±5%。

  当涨跌幅度大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超出部分的价差能调整,调增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调减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4、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人工、材料市场行情报价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时间,原则上在工程完工结算时做调整。实施过程结算的,应在相应过程结算中调整。

  今年下半年,我省建设项目加快复工复产,市场对水泥、砂、石、混凝土、钢材等基础性建材的采购用量增加。但近期受交通航道限载限流、各地限电限产以及库存囤积减少等原因,造成我省部分基础性建材供应紧张,引发价格快速上涨,其中水泥、钢材市场价格均已超过预警红线%。

  现提醒建设各方密切水泥、砂、石、混凝土、钢材等基础性建材价格行情,在投标报价、合同签订、材料采购时最大限度地考虑材料波动因素,及时采取比较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因价格波动带来的工程建设价格风险。同时,在价格波动较大的时期内,我站将加大与水泥、混凝土、砂石、钢铁等行业协会信息共享和市场行情报价关注力度,充分的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行情动态和风险提示,为建设各方应对价格波动提供参考依据。

  如需了解更多广东省材料价格详情,请直接登录我站建立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监测系统免费查看,系统网址:。

  自8月底开始,受市场多重因素影响,我市部分建筑材料市场行情报价行情出现持续大幅攀升,其中水泥、砂、石、混凝土、混凝土制品等材料价格涨幅尤为明显。希望引起建设各方重视,在投标报价、合同签订、材料采购时能够最大限度地考虑材料上涨因素,及时采取比较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因价格持续上涨带来的工程建设价格风险,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工程按期交付使用。

  有关建材风险管控的事项请各区局和各相关的单位认真按照我局《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管控有关事项的通知》(佛建管函〔2018〕690号)文件要求执行。

  近期,为落实国家能耗双控政策,多地实行限电管控,水泥企业错峰停窑限产导致水泥产量缩减,同时叠加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等原因,9月以来武汉地区水泥生产企业多次发布价格上调通知,水泥出厂价格涨幅较大,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等主要建材价格相应也有较大幅度上涨,后期市场仍存在比较大变数。

  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对材料供采、合同履行及工程结算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为此,武汉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提醒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要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6月14日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增强材料价格风险防范意识,在招标投标、合同签订、材料采购时充分预估市场风险,重视水泥、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及相关建筑材料市场行情报价变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预防和化解风险,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武汉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将继续加大调查监测力度,持续重视主要建筑材料的市场行情报价变化,适时发布预警信息或增发价格信息。

  主要建材价格预警:近期受能耗“双控”、产能产量“双减”政策实施以及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等因素影响,杭州地区外来水泥产量急剧降低、进入量减少,加上本地需求提升较快,库存紧张,供需矛盾日渐突出,9月以来,我市水泥连续多轮上涨,累计涨幅210元/吨,目前市场主流品牌P.O42.5散装水泥报价680元/吨左右。建筑钢材同样受一定的影响,9月以来,市场行情报价也是一路上行,由月初的5200元/吨涨至目前5800元/吨,涨幅11.54%,且部分规格出现供应短缺现象。随着“双减”有关政策进一步严格执行,预计供应端将进一步收紧,市场资源也将愈发紧张。请建设各方主体在投标报价、施工合同签订、材料采购时,重视宏观政策、需求变化等因素,充分评估市场风险,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防范价格持续上涨带来的相关风险。

  受江苏能耗双控及原燃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市水泥价格大大调整,8月份我市42.5 级散装水泥挂牌价为460元/吨。9月开始,水泥价格呈强化上涨的趋势,连续两次上调,截止9月16日,42.5 级散装水泥挂牌价为620元/吨,环比上涨35%。从市场反应来观察,后期仍有上涨的可能,受此影响,我市水泥制品类建筑材料价格将会出现较大幅度上涨。

  请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积极采取防控措施,特别是在招投标和签订合同时最大限度地考虑材料价格波动因素,注意防范市场风险,尽可能减少由于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能够带来的经济损失。

  近期,我市建筑钢材、型材、电线电缆、门窗等主要材料价格会出现异常波动,砂石、商品砼等仍在高位运行,且未来价格趋势难以把控。

  为防止因价格波动致使在建、待建工程产生质量、安全问题发生,或因价格风险过大影响建设工期,甚至导致工程烂尾,市建管处造价站及时发布建材价格预警,提醒建设市场各方主体,采取比较有效措施,特别是在签订相关合同时,要把规避市场风险作为重要内容,尽可能减少由于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并要求各相关的单位要从源头抓好价格风险防控,在招投标阶段就要格外的重视材料价格风险。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严格按计价规范要求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计算的方法。

  同时,市建管处结合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建市函〔2021〕507号)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了九条贯彻意见。一是明确了建筑材料差价的取定方式;二是明确了可以调差的建筑材料种类;三是明确了不同工程类型的调整周期;四是明确了施工周期材料指导价的计算公式;五是明确了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可调价差材料数量计算方式;六是明确了计取的材料价差只计取税金;七是明确了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的审查方式;八是要求新开工程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九是明确了贯彻意见的适用范围。

  下一步,市建管处将持续重视建筑材料价格动态,及时有效地将价格预警与建设项目现实需求紧密结合起来,使得我市建设项目材料价格这一块风险有预警、防范有办法、计算有依据,为我市整个建筑市场的平稳运行提供较为可靠的价格信息参考,最大限度消除因材料价格波动而带来的各种隐患。